河南省新乡供电公司通过AAAA级电力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现场确认
根据电力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试点工作安排,4月18至19日,电力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试点及确认办公室组织专家对河南省电力公司新乡供电公司“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进行了现场确认。
新乡供电公司是列入第一批电力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的试点单位之一。现场确认专家组通过听取汇报、检查文件资料、与员工面谈等方式,以及实地走访和现场观察、考核等手段对新乡公司的标准化建设情况进行了全方位检查。
通过现场核查,确认专家组认为,新乡供电公司 "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试点工作主要表现为:注重传承,勇于创新,机构健全,职责明确,体系完善、标准齐全,文化引领,根植基层,系统思考,流程驱动。对新乡公司长期以来始终坚持标准化工作并持续改进、不断完善的做法表示赞赏。认为新乡公司作为地市级供电企业,标准化工作做得极具特点,体现在:一是标准化建设起步早,自1988年以来,24年始终如一坚持体系复审与改进,加强创新管理,将企业运营过程中各种行之有效的管理方法融入标准体系建设;二是标准体系落地好,班组建设中涌现出的优秀工作室对标准化建设起到了积极的引领和推进作用;三是领导重视、全员参与,公司建立以公司总经理为首的三级管控网络,将标准化活动与企业生产实际紧密结合,标准体系运行情况良好,促进了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有序、健康发展。
确认专家组依据《电力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试点及确认工作实施细则》等有关文件进行了评分,新乡供电公司达到了电力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AAAA级要求,成为河南省内首家通过AAAA级现场确认的 “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同时,新乡供电公司也通过标准化良好行为现场确认活动,与标准化专家进行了直接的交流和沟通,为企业标准化建设的持续改进和不断提升奠定了良好基础。受到被评价单位的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