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唐国际盘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通过国家“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AAAA级现场确认

时间:2011-10-28 14:14:47 信息来源: 中电联标准化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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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唐国际盘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通过国家“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
AAAA级现场确认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一批电力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试点工作安排,电力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试点及确认工作办公室组织了以中电联标准化管理中心许松林主任为组长的专家组,于2011102021日对天津大唐国际盘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盘山发电公司)进行了现场确认。国标委服务业标准部、电监会输电监管部有关领导作为观察员参加本次确认并对工作进行了监督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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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组听取了盘山发电公司“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试点工作情况的汇报,查阅相关资料,并对盘山发电公司各部门和工作现场进行了检查。专家组认为,盘山发电公司“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试点工作成效显著,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领导重视、全员参与。成立由总经理担任主任,公司领导班子其它成员担任副主任的企业标准化委员会,强化标准化责任制度,标准化工作体系职责分明、流程清晰,营造了“领导带动、全员参与”的标准化工作氛围。
二、体系完善、基础扎实。盘山发电公司根据企业标准体系系列国家标准的要求,建立了以三大标准体系,深化落实“以制度管人,以流程管事”的思想,健全完善“全面责任管理,全员业绩考核”体系。
三、优化标准、持续改进。标准体系后,盘山发电公司不断优化结构、充实内容,形成了标准体系建立有策划、实施有检查、效果有评价的良好工作局面,将标准化管理从规范化、精细化向个性化推进,工作标准的编写创新性地按照周期工作和非周期工作进行了细分。
四、特色鲜明、成效显著。盘山发电公司将标准化工作与企业倡导多年的“精心”文化相结合,形成了独特的标准化企业文化,并不断把“两全”、“6S管理”等先进的管理理念融入标准化管理当中,保证了企业标准体系的有效运行,取得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专家组依据《电力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试点及确认工作实施细则》进行了评分,认为盘山发电公司符合电力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AAAA级的要求。